桂阳花灯
2017-12-13 18:15:02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新桂阳客户端 | 编辑:刘艳萍 |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2091

桂阳花灯也称花鼓,又称耍调,是桂阳地方小戏种之一,属湖南花灯的一个重要支派。

桂阳花灯,历史悠久。《桂阳郡志·俗乐之八》载:“东汉建武年间(公元25年),桂阳郡人口逾五十万,粮足,种桑织布手工业皆丰。民乐随之,大开农耕,田间起舞,曰‘秧歌’”。秧歌也谓之花灯,童男童女,相对跳唱,金鼓喇叭与身手相凑。花灯歌舞最早起源于田间调节劳逸原始歌舞,其后,历经沧桑,从田间起舞,登上舞台表演,为“对子调”;再发展为“戏子戏”和有小旦、小生、小丑的“三小戏”;吸收和借鉴昆曲、祁剧的优势和剧目,促进了花灯的完善。清代乡村僻处、酒肆茶楼均有演出,村头巷尾、林野田陌常有哼曲。为力戒淫荡,清光绪元年(1875年)桂阳直隶州知州潘泐石(通知),永远禁革“花鼓淫戏以及男荡子班”。之后花灯内容更为健康,更受群众欢迎。光绪十一年(1885年)八月十日至十八日,大窝村据戏台壁题记载耍花灯九天,演出19个剧目。民国年间,桂阳昆班衰落,群众需要文化活动促使花灯演唱更为广泛。据调查,民末,全县有花灯班81个,艺人2032人。解放后,花灯进一步繁荣,1956年,全县有业余剧团220多个,其中花灯剧团180多个,不仅演传统剧目,还演现代戏。

花灯剧目近200个。从戏台壁题(彩台留言)发现,30个花灯班在11个戏台演出140个剧目,其中不同剧目111个。大多数是表现劳动人民生产活动,日常生活,爱情婚事,悲欢离合的民间传说。少有反映官场政务,戎马沙场内容。以文为主,少有武打。 

花灯音乐从民间歌舞、民间小调发展而起,曲调活泼轻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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